洪湖市司法局:落实“信用+人民调解” 以诚信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6-24  来源:洪湖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164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市司法局广泛开展“信用+人民调解”相关主题法律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

“信用+人民调解”,以人民调解流程为基础,增加事前“信用承诺机制”,引导当事人在调解前作出“不提供虚假材料、不虚假陈述事实、不虚假调解、自觉履行调解协议等”事前承诺,探索“信用+人民调解”新模式,以信用手段提升调解成功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市司法局通过借助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推送相关法律法规与重大时间节点相结合的方式将“信用+人民调解”融入法治宣传教育中,积极向广大群众普及信用法规及信用知识,宣传诚信的重要性。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守信的重要性,提高信用意识。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持续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增强群众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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