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信用评价应用 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 ——监利市政数局开展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制度专项清理

发布时间:2026-09-11  来源:监利市政数局  浏览次数:1955

为贯彻落实《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2026年第44号令),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监利市政数局近期牵头启动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专项制度清理工作,对涉及信用评价的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规范。

本次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根据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梳理及公开招标投标领域规章制度文件的通知》,指导督促招投标系统整治协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对涉及信用评价的地方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评分标准,以及将自行开展的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评标标准、资格审查条件或中标参考依据的相关制度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系统摸排。

推进过程中,市政数局聚焦统筹协调职能,搭建跨部门沟通平台。针对部分单位政策理解偏差、推进节奏滞后等问题,及时下发工作提示,明确时间节点与工作要求,逐一解答疑难事项,厘清责任边界。

经全面摸排,各成员单位对现行有效的相关政策措施逐项明确了保留、修订或废止的清理意见,坚决杜绝自行开展信用评价及违规应用行为。下一步,将聚焦信用评价规则统一、信用信息共享等关键环节,健全完善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级监管、事后联动奖惩的全链条信用管理机制,持续巩固清理成果,以信用“软约束”筑牢市场“硬底线”,让信用评价回归统一规范轨道,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透明、预期稳定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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