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出台!逾期不付,用人单位责任人将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发布时间:2022-11-29  来源:荆州日报  浏览次数:3704

    根据新出台的《荆州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规定,人社部门、发展改革、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机制,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在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实行信用监管。

    用人单位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经人社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的,人社部门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当事人,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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