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监督新机制 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荆州区法院举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聘任仪式并召开企业家代表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07-18  来源: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089

    7月15日上午,荆州区法院举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特邀监督员聘任仪式并召开企业家代表座谈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行山主持,党组书记、院长刘金梅出席会议并讲话。荆州市津材物质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儒春等8名特邀监督员及企业家代表、区法院部分班子成员、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参加聘任仪式及座谈会。荆州区人大、区政协和区工商联相关领导应邀出席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君宣读了荆州区法院关于聘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的决定及名单。党组书记、院长刘金梅向各位特邀监督员颁发了聘任证书。党组成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张杰详细介绍了荆州区法院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情况。

 

          

 

    两名特邀监督员代表对荆州区法院在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从继续做好涉营商环境案件审理、完善执法保护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同时表示,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学习依法履职,结合实践忠实履职,尊重事实与法律,不越界、不越权,切实履行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职责,更好发挥监督员的沟通桥梁作用。

 

    刘金梅院长首先对区人大、区政协、区工商联以及社会各界人士长期以来对区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刘金梅指出,区法院担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任务目标明确,在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三个牵头任务中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在不动产登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各单位更好地保护市场主体,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刘金梅表示,一要搭建机制。不断深化法院与工商联的工作联动,通过合法合规合理的途径加强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努力构建亲清法商环境;二是要加强交流。经常性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更好地了解企业的所需所求,坚持有事上门无事不扰的原则,为企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三是要实现共赢。通过法院与工商联建立的联动机制,让企业能够更好地合规经营、生存发展,让法院的审判执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能够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推动荆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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